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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亦称“待年媳”,古时民间多有这种人。她们大抵是贫穷家庭的幼女嫁到也是寒微的婆家,等到成年,才同丈夫正式成亲。这样女家先减轻人口负担,由男家代为抚养,同时男女双方家庭都可以减少婚礼中的开支,这是穷苦人家采取的一种婚姻形式。
待年媳在公婆家劳动,多遭虐待,苦不堪言。俟成婚后,亦多有不幸的事情降临她的身上。童养媳过的是多灾多难的生活,是不幸的人。然而在汉朝皇家却也出现童养媳,她虽则贵为皇后,但生活遭遇的不幸,有与民间相同的地方。
汉昭帝上官皇后原是待年皇后。上官后祖父是左将军上官桀,父亲上官安,外祖父是大司马大将军霍光。汉武帝死时,以八岁的儿子昭帝继承皇位,令霍光、上官桀、车骑将军金日等辅政。霍光与上官桀是儿女亲家,同金日也是这种关系,他实际执掌着政权。昭帝因年幼无母,由大姊鄂邑盖长公主居住宫中照料。这时上官后才几岁,其父要把她送进宫中做皇后,以提高自己的地位,但是霍光认为她年龄太小,不同意。盖长公主有姘夫丁外人,想把他按照尚公主的制度封为列侯,上官安表示通过岳父、父亲帮盖长公主和丁外人的忙,致使盖长公主同意上官安女儿入宫,先为,一个多月后立为皇后。这是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的事,昭帝11岁,上官后6岁,都不能成亲,所以上官后是在宫中童养,等待年长才能真正结婚。因她被立为皇后,朝廷大赦天下。她去拜谒高祖庙,赏赐宗亲、贵族及高级官员钱帛。上官安被封为骠骑将军、桑乐侯,初步满足了权势欲。
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上官桀、上官安父子谋反,欲自立为帝,失败被杀,上官后才9岁,年幼没有参预,未被株连,继续当皇后。大约她外公霍光当政,也保护了她。在上官安谋反时,他的党羽中有人说反叛可能会影响到皇后安全,上官安却说顾不了那么多了,反对汉家是主要的。出事后,上官后还是为祖父、父亲立冢,用个人的奴婢去守坟。昭帝17岁行加元礼,才算正式成人,这时上官后12岁,估计她开始管理宫中事务了。霍光希望昭帝与上官后有个儿子,便制造障碍,不使昭帝接近其他宫女,以便只与皇后有夫妻生活。但是,他们没有生育。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21岁的昭帝死去,15岁的上官后成为寡妇。霍光等以上官后的名义迎立汉武帝孙子昌邑王刘贺为皇帝,刘贺尊奉叔母上官后为皇太后。刘贺淫乱无道,霍光等商议废掉他,启奏上官后,上官后到未央宫承明殿,身穿珠玉装饰的短袄,端坐在武帐中,侍御数百人手执武器,召见刘贺,听尚书令代表群臣宣读刘贺的罪状,上官后指责刘贺“为人臣子当悖乱如是耶”,于是将他废黜(《汉书·霍光传》)。在霍光等安排下,上官后同意册立武帝曾孙刘询为皇帝,即汉宣帝,宣帝尊叔祖母上官后为太皇太后。宣帝亲理政务,上官后不会有什么政事可干,但是宫中出现了使她想不到的事情。
霍光妻子东闾显,爱小女儿成君,想把她纳入宫中为皇后。宣帝在入宫前已娶许氏,生有元帝,宣帝即位封许氏为,不久册立为皇后。霍光妻没有达到目的,恰巧许后怀孕生病,遂乘机通女医毒死皇后,把成君送进宫掖,立为皇后。这霍皇后在娘家是上官后的姨母,到刘家却成了侄孙媳妇。
许后在世时,五天进长乐宫一次,朝见上官后,亲自递送食品,表现出晚辈对长辈的尊敬。霍成君为后,遵照许后的成例,按时去侍候做了祖婆婆的姨侄女儿上官后。上官后因双重关系,对霍后也表示出应有的礼节。上官后活到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死年52岁,在宫中47年,当寡妇却长达32年。
上官后成为待年媳并不是由于娘家的贫寒,恰恰相反,却是有大富贵作基础。她的父亲上官安与昭帝姐姐盖长公主为自身的利益捏合了这门亲事,其性质虽与民间的童养婚迥然不同,但对婚姻当事人来讲,同样是不幸的。上官后15岁成为嫠(lí)妇,尽管尊为皇太后、太皇太后,但是生活上有何乐趣呢!作为一个女人,47年的宫中生涯,无异于监狱生活,只是物质生活比囚徒要好罢了。她与昭帝的结合,也是一种包办婚姻,由此可见,即使在社会最高层次的婚姻中,包办婚对于当事人也是一种灾难。作为一种制度,它是对着全部青年男女的,都起作用,而不管其社会地位高低,因此这种婚姻制度是最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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