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明朝经济小论

明朝前期:明初统治者在元末农民战争猛烈扫荡旧生产关系落后环节的基础上,实施了奖励垦荒、轻徭薄赋、鼓励种植经济作物、提高手工工匠身份等经济政策的调整改革,使这一时期社会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发展。当时,明太祖告诫各地官吏:“天下初定,百姓财力困乏,好比小鸟不可拔羽,新树不可摇根。
”为此,他多次下令减免赋税,兴修水利,鼓励生产,与民休息。朱元璋特别强调奖励垦荒和移民屯田。到明太祖后期,土地大量开垦,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政府的收入也增加了。而永乐年间政局稳定、国力强大,成为中国历史又一鼎盛皇朝。
 明中后期: 15 世纪 40 年代至 17 世纪 20 年代,即明英宗正统年间至明神宗万历末年。总的形势是,大明帝国繁荣强大的时代已告结束。政治上官方势力抬头;法制日益松驰,官员更加腐化。财富争夺日益激烈化。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发展,封建贵族地主疯狂兼并地土地,“皇庄”遍畿内;王府庄田、勋戚庄田、中官庄田、大量扩张,遍布各地,都是权力的变生物。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不断激起暴动抗争。小农经济遭受破坏,也使政府财政陷于困境。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军备败坏,导致政治危机不断加深。加上北方鞑靼、瓦刺崛兴,屡屡破关南下劫掠,东南沿海倭寇不断登陆骚扰,明皇朝内外交困,国力渐衰。                                

后半期,(嘉靖到万历)万历初年的张居正改革使明中朝的社会危机得以缓解,一条鞭法的实施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张居正为了抑制兼并,均平赋役,于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的基础上,进行赋役改革,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具体内容是:(1)把明初以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力役合并到一起,如里甲、均徭及杂役等总编为一条,并入田赋一起征收。这样,一条鞭法所征课额中,既包括田赋和各种杂税,也包括各种力役。(2)一条鞭法规定赋额一律按田亩计征,占有土地多的要多征,少的就少征。这就必然增加大土地占有者的赋税,而减轻少地和无地农民的负担。一条鞭法在量地时也要计丁,未彻底废除丁银,有丁无粮之户,仍纳丁银。(3)赋税一律征银,由过去的银物兼课变为完全以银纳税,从而把实物税全部转变为货币税的转变。明朝的农业发展无论是产量还是生产工具,都高于宋元时期,为明朝中叶开始的人口稳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随着明朝纸币“大明宝钞”的流通失败,整个货币体系转向为以白银为主。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也进一步促进了明朝经济的发展。明嘉靖、万历时候,各地出卖丝绸、酒肉、蔬果、烟草、农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计其数,外国的不少东西,如欧洲的西洋钟,美洲的烟草,中国城市都有卖。当时商业大都会有北京、南京、扬州、苏州、广州、西安、成都等,著名的商业集团有徽商、川陕商、苏商、京畿商、粤商等,在世界上,明朝是16世纪、17世纪时期手工业、经济最繁华的国家之一。

当时,商品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粮食,棉花,茶叶等农副产品大量投入市场,成为商品。全国出现了30多座较大的城市,主要分布在江南,东南沿海和运河沿岸。不少城市以某种行业著称,如松江是棉纺织业的中心,苏州,杭州是丝织业的中心,景德镇是制瓷业的中心等等。有些城市海外贸易发达,如宁波,泉州,福州等。商业繁荣,商人的人数大为增加,他们组成商帮,建立会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朝后期白银成为普通流通的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手工业生产有了较多的原料市场和销售市场。同时,也促使手工业者的分化,少数富裕起来,大多数则贫困破产,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这些,都为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了江南市镇的繁荣。明朝杭嘉湖地区和松江,苏州等府市镇迅速发展。松江府新兴的市镇就有60多个。松江城内出现了许多棉纺织专业户,城郊市镇还出现印染,踹布,纺织工具制造的专业生产基地。如枫泾就是印染和踹布作坊集中的地方;七宝镇专门生产纺车,古镇东街被称为纺车街。松江府的棉布不仅销售全国各地,还远销日本,并深受日本人的喜爱。
 这样一来,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在商品经济繁荣的江南一些城市中稀疏地出现了。当时,在苏州有不少以织绸为业的手工作坊,作坊主拥有资金和织机,雇人进行生产。这些作坊主叫机户“,为机户干活的人叫:机工”。机工计日领取工资,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一天没活干,全家就得挨饿,他们是早期的雇佣工人。机户有生产资料,剥削机工劳动成果,是早期的资本家。机户与机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

那时候的资本主义萌芽只是在我国局部地区和少数部门中出现,而且发展十分缓慢。加上明朝推行“重农抑商”的原则,使得商业受到了一定的压制。全国仍然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但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说明我国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新的经济因素,标志着中国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

明朝后期:大明帝国灭亡的时候就要到了。明朝统治这面临者内忧外患。在辽东,满清正不断击败明朝。在国内,土地兼并已达到惊人程度。广大农民失去土地,无以为生,到崇祯时,社会矛盾已极端尖锐。

明朝末年,我国北方天灾不断。崇祯帝刚即位,陕北发生严重旱灾,庄稼颗粒无收。百姓只得吃草根树皮,到草根树皮吃尽后,就掘食“观音土”,甚至出现了 “人吃人”的惨象。于是,饥民纷纷起来暴动。同时,有由于国家财政困难,长期积欠边防军饷,激成军队哗变。在财政亏空的情况下,崇祯帝大量增加税收,在加派“辽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练饷”和“剿饷”,合称三饷。明朝常年的税收每年约1460万两银子,百姓已不堪负担,而新增加的“三饷”总计竟达 1670万两银子。百姓已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

从明朝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明初统治者轻徭薄赋。“一条鞭法”也是为了减轻负担。可最后却新增加三饷。可见赋税在降低一段时间后,会反弹到一个新高度。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对此作了深刻反思,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被后人称作黄宗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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