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弼同志在《关于杨么的评价问题》一文中提出:南宋农民起义领袖杨么是个勾结伪齐,“有亏民族大节的人”(载《文史哲》1984年第5期)。 他在列举了11条史料之后,斩钉截铁地断言:“杨么通敌问题,事实确凿,铁证如山。”
“杨么勾结汉奸,绝不是孤证。它既见于正式史籍,又见于当时不少私人著述;既见于地方政府的情报,又见于前线指挥官的报告;既见于两国使臣的谈话记录,又见于鼎澧居民的追述。证据相当充分,白纸黑字,无法否认。”且不说历来公私记载也常常存在错误,需要具体分析,仅就郑国弼同志所列举的11条史料逐条加以考察,所谓杨么勾结伪齐的证据并不充分。
郑国弼同志所引11条史料,大部分来自辗转抄引或传说,小部分虽非来自抄传,但证据也并不确凿,其中具体记载杨么勾结伪齐的最核心的原始资料只有一条,这就是绍兴四年(1134年)四月四日南宋政府递交给岳飞的《再据刘愿申杨么贼徒结连作过省扎》⑴。现将其有关内容摘录于下:
权知岳州刘愿申:“契勘荆湖制置使王四厢(王@⑴),复提大军前去鼎州,措置招捕杨么贼徒。二月二十四日到州,收到被虏军兵王忠等二名,自贼寨脱身出来,寻行取问责,据逐人供:各是水军统制吴全部下人,内王忠是使臣,袁海是效用。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随吴全乘海船入湖讨捕杨贼,到地名青江口上,逢贼人大车船,本军船小,当被围了,势力不加,遭贼擒杀吴全一行兵将,王忠等各被捉缚回寨,得贼首杨么、黄诚存留在寨使唤。王忠等逐日见杨么、黄诚等评议下项机密事件。……
一、去年十二月三日,见伪齐下李成发使臣称是康武翼来下文字,要与贼商议通和,令贼首杨么、黄诚、(黄)寿等打造大车船,准备来年七月间,前来鄂州、汉阳、蕲、黄州,已来迎接李成相公一行人马,已备下甲军二十万,就你们大船济渡,许留甲军三万与杨么、黄寿等,相添装压车船。令贼船取水路下江,李成取陆路经由江西,前来两浙会合,要赴行在作过。候了日,许杨么等荆湖两路,与钟相男伪太子建国通和。当时杨么、黄寿等允许供依,应公文交付康武翼,于当月七日,发遣回去。
一、诸贼寨已有木小车船共二十九只,及创行打造大车船一十五只,每只各长一百步,底阔三丈,高三丈五尺,极厚七寸。各要四月半先造成底,推入水,候五月尽船就,令人兵六月间火急收刈早稻,七月间起发,先取岳州,作老小硬寨。将旧车船,排泊城下,要抵拦潭、鼎州人马,命将新车船一十五只,前去攻取鄂州、汉阳、蕲、黄州,已来迎接李大军马到来济渡,分水陆路前去浙中会合。
一、贼寨逐时行移文字,只作甲寅年,并不用绍兴年号。今年七月间,定是会合伪齐,攻打沿江州县。”
右勘会近据刘洪道申到前项事理,已奉圣旨,扎与岳飞去讫,今再扎送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岳承宣准此。绍兴四年四月四日。这条史料所载刘愿的情报是不可靠的,它本身存在许多疑点:
一、刘愿的情报来自王忠、袁海。此二人原是宋军官兵,在绍兴三年(1133年)十一月十三日,因战败被起义军捉缚回寨⑵。伪齐使者康武翼于十二月三日来杨么寨中谈判。王忠等作为战俘,在起义军中待了短短20天,就能自由听取杨么与伪齐使者的机密谈判,并获知全部内容,这就很难令人置信。据原起义军杨钦水寨下的唐教书透露,杨么平日防备极严,“杨么寨内大段紧密,水泄不通。日逐离寨二十里,陆路使人巡逻,遇夜伏路,水路日夜使船巡绰。寨门外令群刀手把定,使大虫豹子,也则入去不得。”⑶王忠等即使有可能风闻康武翼前来谈判的消息,但绝不可能确切知道谈判的全部详细内容。
二、据王忠报告,康武翼在要求连结杨么时,提出种种条件,却未见杨么的具体回答,只有空洞的一句话:“当时杨么、黄寿等允许供依,应公文交付康武翼”。可见王忠等并不知道杨么的真实态度。也许他听说杨么已回文发遣康武翼等回去,就以为杨么答应了伪齐的全部要求。于此可见,王忠的报告,其真实性大可怀疑。
三、绍兴四年五月,岳飞奉命进攻伪齐李成,并先后收复郢州、襄阳、随州;七月,收复邓州、唐州;八月,又收复信阳军。如果杨么已与伪齐结成军事联盟,为什么未见他出兵援助伪齐。郑国弼同志说:杨么“同金、齐结成联盟,共同制定了在一一三四年秋联合南下灭宋的作战计划。为了配合金、齐作战,杨么按照金、齐约定的时间,于七月率军出发,八、九月攻打枝江和公安,由于当时的军事形势急转直下,杨么的作战计划没有达到。”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岳飞早在八月中旬以前已经收复了襄阳等六州郡,起义军八、九月去攻打枝江县和公安军,怎能说是配合伪齐作战。
四、绍兴四年十一月,起义军首领周伦派人送给知岳州程千秋的文书中说:“近有伪齐下襄阳府李成太尉,差人自安、复州取水路来故县滩水寨,送锦物□文书,言欲水寨诸首领各备人船战士,kè@⑵日会合,水陆并进取。”周伦说“不晓得会合事节”,拒绝与李成连结,打发了来使回去。一个多月后,李成又差35人来,“再三相约诸寨首领kè@⑵日会合”⑷周伦将来使尽行杀死,沉尸入江。倘若绍兴三年十二月杨么已与伪齐使者康武翼签订军事盟约,那么,作为据岳州附近水寨起义军首领的周伦,不可能不知道这一军事密约,李成也不必再三派人来求起义军配合。如果说是周伦等人背盟,而我们也未见伪齐使者指责起义军失信,也未见杨么指责周伦抗命。
五、据王忠报告,伪齐令杨么等打造大车船,说在伪齐20万军队渡过长江后,“许留甲军三万与杨么、黄寿等,相添装压车船”。同时,王忠又说,起义军诸寨准备新打造的大车船只有一十五只。关于起义军车船的装载量,《杨么事迹》中曾有记载:起义军“渐增广车数,至二十至二十三车船,大船能载战士二三百人”⑸。又《中兴小纪》引李龟年记《杨么本末》说:“车船者,置人于前后踏车,进退皆可,其名大德山、小德山、望三州及混江龙之类,皆两重或三重,载千余人。”⑹我们知道,南宋的大海舶每只也只能装载五六百人。如果我们以每只大车船能装载1000人计,那么,杨么新打15只大车船,怎装得下前去攻取鄂州、汉阳、蕲、黄州的起义军水军以及新添装的3万伪齐甲军。岳珂在编写《鄂王行实编年》时, 看到了这个矛盾,所以他就将“一十五只”车船改为“欲分车船五十艘”,这样就可装载5万人,且能说得通了。但岳珂为了表明自己所引用史料的权威性, 特地注明这条史料系“据绍兴四年四月四日权知岳州刘愿申宜事状”。这样,弄巧成拙,反而露了马脚,使人不得不怀疑情报是王忠等人编造,且编得不够圆满。
六、绍兴四年二月,即王忠等从起义军中逃回岳州时,还有“岳州进士王朝倚在贼寨脱归,自言知贼虚实,诏赴都堂审问。”⑺可是,王朝倚并没有说起杨么勾结伪齐之事,且在他赴都堂被审问之后,南宋政府不仅没有惊慌失措,而是下令招安起义军。我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杨么并无勾结金、齐联合灭宋的野心,完全可以通过利诱实现招安。二月初,知枢密院事张浚到潭州,在了解到杨么起义军的情况后,也主张采取招安政策,他说:“村民无知,劫于官吏之扰,偷安江湖,非剽掠无以为生,其拒王师,实惧大戮,势不得已以缓死尔,臣谓宜廓信义以招之。”宋高宗听罢此言也说:“皆朕赤子,何事于杀?”⑻事实也证明,钟相、杨么因反抗金、齐、南宋的压迫而起义,只是为了保境安民、即使在兵力最强盛之时,也始终未向洞庭湖地区以外发展。至绍兴五年(1135年)二月,岳飞奉朝廷之命前去镇压杨么起义军时,张浚仍关照岳飞应以招安为主。当岳飞镇压了杨么起义军之后,也说:杨么之徒“只是苟全性命,聚众逃生”⑼可见,岳飞起初曾相信杨么勾结伪齐联合灭宋的情报,这时他实际上已经并不十分相信了,更无指斥杨么叛卖民族利益之辞。至于杨么本人不肯受招安,这说明他比周伦等人具有更高的觉悟和更强烈的反抗性,决不能以勾结伪齐来解释。
七、宋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包围北宋首都汴京时,钟相深明民族大义,曾派其子钟子昂率领民兵300前去勤王。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 钟相等因不堪忍受南侵金兵以及南宋溃兵孔彦舟部的杀掠,被迫起义。不久,钟相被孔彦舟所俘,因遭杀害。绍兴二年(1132年)孔彦舟投降了金人的傀儡伪齐皇帝刘豫。杨么继钟相之志,成为起义军领袖。他对伪齐及孔彦舟之流深恶痛绝,率领诸水寨起义群众,“扬言与钟老爷(钟相)报chóu@⑶”⑽。后来杨么兵败,被岳飞俘获,临死前“尤叫数声老爷(指钟相)”⑾,表示对钟相的忠诚,誓死不降。由此,我认为,假如说杨么背叛钟相,勾结金人和伪齐,这与他一贯的政治立场和实际表现不符。
八、绍兴四年秋,金兵连结伪齐大举南侵,民族矛盾十分突出。如果杨么勾结了伪齐,那么南宋政府声讨杨么时,势必要在舆论上大张挞伐,指斥杨么的汉奸行为。可是,我们在各种史籍中,不仅没有看到这种指责,相反,却看到很多南宋当局关于杨么起义军并无大志,只是为了苟逃性命被迫聚兵的记载。
九、王忠还报告说:“贼寨逐时移行文字,只作甲寅年,并不用绍兴年号。”甲寅年即绍兴四年。我们知道,钟相在建炎四年二月起义时,即自称楚王,改年号为“天载”,早已不用“绍兴”年号。钟相死后,杨么继续领导起义军,并于绍兴三年四月“号称大圣天王,旗帜亦书此,且用以纪年”⑿。可见,王忠并不了解起义军的情况。为此,我们对他所提供的情报的可靠性和确切性,也就不能不产生怀疑。
第二条史料是绍兴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南宋政府递交给岳飞的《刘洪道奏李成结连杨么省扎》⒀,其中说:“今又据前顷权知岳州刘愿申报,外寇与湖贼结连,欲水陆侵犯,与其他风传探报不同。”这条史料是对刘愿所供情报的概括,并无新的内容。南宋政府对此情报的可靠性也无明确表态,只是原文照转给岳飞,提醒他注意而已。第三条史料是岳飞的《乞复襄阳扎子》⒁。这是岳飞在连续两次接到朝廷发来的关于李成连结杨么的情报之后写的,内中虽说杨么“外假李成,以为唇齿之援”,但并未提出新的证据,完全是重复朝廷的话。不过岳飞与当时的投降派不同,不主张“攘外必先安内,而认为必须先攻伪齐,后打杨么。第四条史料是岳飞的《措置杨么水寇事宜奏》⒂。这是岳飞在绍兴四年八月接受了镇压杨么起义军的任务之后,写给朝廷的奏稿。同上条史料一样,也说明他是依据朝廷发来的情报,来观察杨么与伪齐的关系,并以此来分析伪齐的军事行动。他在奏稿的《贴黄》中所说伪齐的军情属实,内中虽说到“臣契勘湖贼先与伪贼结连”一语,但未具体证实。
第五、六两条史料是岳飞及其部将的后人编纂的。一是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⒃卷2,前文已述及。一是黄元振的《岳武穆事迹》⒄, 其中说:“岳武穆公受命讨杨么。初,么盗据三苗洞庭之险,众十余万,湖南北大被其害,而又此建刘豫遥相应和,待虏骑临江,谋欲席卷东下。”黄元振之父当时在岳飞军中主管机密,必然见过《再据刘愿申杨么贼徒结连作过省扎》等文件,并曾相信情报是可靠的。岳珂、黄元振编写岳飞事迹,同时是为了显扬其祖、其父,史料显然采自先辈见闻,重复刘愿的情报,并无新的证据。
第七条史料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1所载的宋朝使臣的谈话记录。绍兴四年十月己丑,宋使魏良臣对金遣接伴官少监李聿兴说:“襄汉之地,王伦回日系属江南,后李成为刘齐所用,遂来侵扰。又结杨么,欲裂地而王之。江南恐其包藏祸心,难以立国,遂遣岳飞收复,即非生事。”魏良臣的这段谈话是站在南宋政府立场说的,其根据仍然是刘愿的情报。因为南宋朝廷就是根据刘愿的情报提醒岳飞注意伪齐连结杨么,并令岳飞去收复被伪齐侵占的襄阳等六郡之地的。结果,金使默认了李成曾去连结杨么的事实。但这条史料却没有说杨么已经接受了李成的勾结。
第八条史料是《宋史·岳飞传》的记载:“绍兴三年秋,……伪齐遣李成挟金人入侵,破襄阳、唐、邓、随、郢诸州及信阳军。湖寇杨么与伪齐通,欲顺流而下,李成又欲自江西陆行,趋两浙与么会。帝命飞为之备。”《宋史》是元朝政府所编,去宋已远。尽管《宋史》编者参考了宋代的《日历》、《实录》、《国史》等大量资料,而这些所谓宋代信史所据的最原始的资料,也无非是刘愿的情报或岳飞的奏扎之类档案文献。同时,《宋史》编者在搜集岳飞生平史实时,肯定也看过岳珂等人关于岳飞的记载。因此,《宋史·岳飞传》所述已是转手资料,何况其中并无杨么勾结伪齐的新内容。第九条史料见于文天祥的《对策》⒅。文天祥说:“谨按《国史》:绍兴间,杨么寇洞庭,连跨数郡,大将王@⑴不能制。时伪齐挟虏使李成寇襄汉,么与交通,朝廷患之,始命岳飞措置上流。”文天祥对策的时间是在南宋理宗宝yòu@⑵四年(1256年),离杨么起义已120多年, 他所依据的只能是宋朝的《国史》。而宋朝《国史》的资料来源已见上述,不再重复。何况文天祥与南宋初朝廷的态度一样,说话相当谨慎,他也只说李成与杨么有来往,并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他拿不出杨么勾结伪齐的新证据。
第十条史料来自熊克《中兴小纪》卷18的记载:“绍兴五年正月己未,…… 上谓宰执曰:‘许约为刘豫结连杨么,及劫张昂山寨,凶逆宜诛。今来归朕,不欲失信,当贷之。’”许约是伪齐的光州知州,兵败降宋。如果说,许约为刘豫连结杨么在康武翼之前,那只能说他没有成功,否则伪齐为什么又派康武翼前去结连呢?如果说许约为刘豫结连杨么在康武翼之后,那就说明康武翼结连杨么没有成功,否则何用再派许约。因此,《中兴小纪》中的这条史料,只能说明伪齐曾派许约去结连杨么,但不能证明杨么已答应为伪齐勾结。第十一条史料采自鼎澧逸民叙述《杨么事迹》二:“是时,朝廷为水寨杨么等,有北人来结约,恐事体张大,不便,遂除张右相(浚)充都督,岳枢使(飞)节制军马本州,讨荡水寨杨么等巢。” 这条史料中所载的事实,是在起义军首领周伦杀死了伪齐派来要求连结的35名使者后,南宋政府恐伪齐再派人与起义军连结并获得成功,造成对自己的威胁,故采取了先发制人的军事措施。因此,这条史料只能说明伪齐派人来起义军水寨要求连结,遭到拒绝,并引起南宋政府警惕,它不能证实杨么已与伪齐勾结。郑国弼同志仅据史料中“北人”二字,便断定杨么不仅与刘豫勾结,“进而又同金人结约”,其理由是“南宋人习惯上称金人为‘北人’,而非指刘豫。”这种说法太武断。据我所知,南宋人习惯上称金人为“虏”或“金虏”,“北人”有时是对金人和伪齐人的泛称,有时则仅指伪齐的人。事实上,《杨么事迹》中所说的“北人”,指的正是伪齐派去连结周伦的使者。
综上所述,我认为:伪齐多次派人要求与杨么联合共攻南宋,这是事实;但说杨么已经答应与伪齐勾结,却缺乏确凿证据。王忠的情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很可能是捕风捉影得出的结论。而权知岳州刘愿因感到起义军的严重威胁,害怕岳州失守,故利用王忠情报,多次向朝廷呼吁,以求援军。但从各方面情况分析,杨么并未与伪齐建立军事联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