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

回民为什么不吃猪肉

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回族人在生活方面要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这些习性猪最能完整的体现出来, 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干净,而猪什么污秽的东西都吃,且形象也丑陋不堪,令人厌恶。禁食猪肉并不只是伊斯兰教的专利,诸如犹太教、基督老教也有禁食死物和猪肉的戒律。 中国古代医学家曾提道:猪,吃不择食,卧不择埠,目不观天,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丑陋,一切动物莫劣于此,人若食之恐染其性。

其实我们不单单是禁食猪肉,回族的信仰是要求保持一种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所以任何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

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海中之鱼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黄花鱼、带鱼等,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

回族还禁食用火器击毙的“可食类”畜禽。按伊斯兰教规定,禁戒动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为人所用。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要诵安拉之名宰(禁止用“杀”)后才可食用。《古兰经》中讲道:“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意思就是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时食之无过。另外牛羊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枣(胰子,就是淋巴结)也不可食用。 现代的事实也证明,这些部位和物质都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民要把牛肉、羊肉收拾得干干净净,规置得利利索索。什么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穆斯林不仅注重饮食的合法性,洁美性对身体的健康作用,而且更重视食物性质对人性的影响。正如清代穆斯林学者刘智云所说:“饮食,所以养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恶,则滋我之性恶:彼之性污浊不洁,则滋我之污浊不洁性。”(《天方典礼,饮食上》)

关于过春节。首先回族人过春节的意义与汉族不同,只是把其当作一个年终岁尾与亲友团聚庆贺的节日,禁止燃放鞭炮等行为。回族人在中国大地上分布的很广,因为所处生活环境的不同,因而在这个节日上有些地方性的差异。过节的方式与汉族不一样。北方的汉族大年初一吃饺子。而回民大年初—吃卤面,初二才吃饺子,以示区别。四川成都的汉民,初一兴吃汤元,回民则吃面。也有些生活在比较偏远地区的回民不过春节。

烟、酒、毒品也是回族生活中的禁忌。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 (5:90一91)。酒能易人之志,浊人之身。正常的人一经酒醉,往往便言语失常,丑态百出。且酒有败坏纲纪,毁灭伦理的诸多害处。回族禁吸香烟也源于伊斯兰教。穆罕默德曾说:“凡是醉人的,都是禁止的。”在回族看来,吸烟一旦成瘾,便会使人精神、身体麻醉,长此以往,乃令人喜好毒品,而毒品更是伊斯兰教予以严禁的,被称为是恶魔的行为,故香烟也就成为回族日常禁物之一。现在有不少回族年轻人背着长辈吸烟喝酒,这些行为不论从哪方面考虑都没有好处,所以有此习惯的还是要尽力节制直至完全戒除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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