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包拯是贪官论

转载:流光驿站



        同学们好!(嗯,怎么没听见喊老师好?)

        知道同学们聚到这里来听讲,都是因为想出名。要出名也是有多种方法滴,条条大道通罗马嘛。不过,其中最便捷的路径,大概就莫过于颠覆名人了。颠覆名人中,又属骂古人最为恰当,你要骂今人,说不定就被人家告个诽谤罪,要求赔偿。名是出了,可财多半也得跟着破了,得不偿失啊。骂古人就无此风险,真正的低成本,高收益!


        要骂古名人,当然得选对目标,如果选个原本就臭名昭著,人人唾骂的家伙,比如杨广、秦桧之类的,因为太平常了,那是没多大效果滴(对这类名人千万不能骂,要给他们“平反昭雪”,才能出名),人们的眼球一般只对人咬狗感兴趣,狗咬人的文章是吸引不了注意力滴,当然也是不能借此出名滴。所以要骂的古人,一定要选个生前高风亮节,身后流芳百世,而且名气要大,越为后人景仰越好,这样才显得你特立独行,见解不凡!

        嗯,这位同学提问了:一般这样的人,为人行事都很难找到可供骂的地方,怎么办?

        笨啊!忘记我们的座右铭了吗: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想得到,必然做得到!一个重要人物的一生,所做过和经历的事千头万绪,怎么可能无懈可击?只要你有针对性地选取其中有用的部份,并对这些内容做倾向性的分析和解读,没有什么论点是不能够论证的!



        好吧,也许刚才的讲解太过于抽象化,那现在就让我们进入正题:如何骂古人之实战篇。下面我们就通过论证包拯是贪官,来揭示骂古人的实战技巧。

        包拯,大家应该很清楚,就是大名鼎鼎的“包青天”了,他曾写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诗句,也曾留下遗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因为有这些刚正的言论,要说他是真小人,难度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们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证明他是伪君子(其实不管你要打倒的是哪一位伟大人物,一般第一步都要把他定义为伪君子),这样就能说明他正直的言行和作风都是虚伪的掩饰,要证明这一点并不是很难的,且看下面一条记载:

        公元1058年,宋仁宗赵祯有四十八岁,在大宋帝国的皇位上也已经呆了三十六年了,对于从事皇帝这个职业的人来说,年纪已经很大,是该考虑身后事的时候了(北宋皇帝的平均寿命只是四十七岁)。但他还没有立太子,这在那个时代是很严重的政治问题,万一皇帝突然死了,政局容易发生剧烈震荡。于是,刚刚被提升为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的包拯向皇帝上奏:“太子的东宫空着没人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对这件事感到很担心,陛下为何一直不作决断,确立太子呢?”当皇帝的人没有不希望自已“万岁”的,一般都不愿听让谁取代自己这种事,所以赵祯不太高兴地说:“哪你想立谁?!”包拯当然听得出弦外之音,回答说:“臣以低下的才能在朝中任职,之所以请立太子,为的是大宋的宗庙社稷。陛下却问臣想立谁,显然是怀疑臣有私心。臣已经七十岁了,而且没有儿子,难道还能从新君那里讨得什么好处?”

        同学们看出问题来了吧,还没有?那就让老师我点明一下,在这里,我们要学会透过本质看现象,不问动机,不要想着这是包拯的一片忧国之心,而要看实际,这个实际就是:包拯说谎了。包拯生于公元999年,本年不过五十九岁,即使按照传统的虚岁计算,也不过六十岁,竟然自称七十岁,这不是当面欺君吗?另一个谎话是,包拯是有儿子的,他的夫人董氏所生的嫡子包繶虽然已经病死,但还有一个侧室所生的庶子包綖,怎么能说无子呢?

        我们推想一下,包拯当着领导的面,都可以撒谎,那他平常的言行肯定充斥不少假话,足以证明这个人为人是何其虚伪啊!至于史书上写的,包拯“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之类的记载,请无视之,断章取义是哗众取宠的基本功,同学们一定要牢记!在这方面,胡觉照和梅朝荣等前辈们已为我们作出了极其卓越的表率,同学们下课以后,可以将前辈们的文章找来学习一下,共同进步!证明了包拯是伪君子之后,工作就完成一半了,接着我们来证明他是贪污犯,且看下一段记载:

        当时张方平担任三司使,包拯弹劾他利用职权,强买民间房产,张方平被革职,宋廷以宋祁接任三司使。不久,包拯又弹劾宋祁贪脏枉法,于是,宋祁也被革职,宋廷任命包拯接任三司使。现在,我们用易中天老师常用的“人性化”的观点,来对这段史实进行一下分析:

        首先,向同学们解释一下“三司使”是干什么的。三司使,始设于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8年),是将国家原有的盐铁﹑户部﹑度支三个管银子的部门合为一,总管国家财政,是国家的大帐房,号称“计相”。总之,在王安石变法以前,三司使是宋朝官制中的最大肥缺,如果想大把地捞钱的话,再没有比这个职务更便利的了!

        根据“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人性”原则推想,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上述史实了:“伪君子”包拯之所以对同僚张方平与宋祁进行残酷地“政治迫害”,就是为了捞到三司使这个美差,好大贪特贪。至于包拯担任三司使后推行的那一批善政,当作没看见就行了。在分析第二条记载时,我们要采取与分析第一条记载时完全相反的方法:不要看实际,只推测动机。这样,一位隐藏极深的“大贪官”包青天,就被我们成功地纠出来了!

        哦,这边这位同学还有疑问,我们还没有找到包拯贪污或是受贿的一次实例,是否证据不足?

        真是腐儒之见啊,包拯之贪脏大案,事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当初,高宗宪孝皇帝与申忠献王秦公就能用相似的证据量处死岳飞;而今,德高望重的胡教授觉照能仅凭一句“十命可受”就判定诸葛亮要篡位。相比起来,我们找到的证据已经如此充分,难道还不能认定包拯是贪官么?看,那位同学已经领会了,这才是孺子可教。

        文章写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就是给它安一个一看就耸人听闻的标题,千万不要因为名字不显眼,导致看得人少,影响了同学们扬名立万的速度。比如说《包拯必败—中国伪清廉的宿命》、《中国最虚伪的“清官”:XXX品包拯》、《让我揭穿“包青天”的画皮》等等,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下去以后,同学们要好好领会所学的内容,做到融汇贯通,举一反三。今天布置的课外作业是:命题论文《沉冤百年今日雪——记一代廉吏和珅》。

        好了,同学们再见!(嗯,怎么又没听见喊老师再见?)

附:《宋史·包拯传》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于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龟鉴。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后期之忧。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有奏议十五卷。
        论曰:拯为开封,其政严明,人到于今称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谓刚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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