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编制
“有资料称,当时欧洲和日本,火器是对付骑兵最有效的办法。枪炮一响,战马受惊,骑兵阵列最容易发生混乱。不知明军是怎么打的。”
“最先是抚顺之战,明清的第一次大规模野战爆发,对阵双方为广宁总兵张承荫的万余援军对努尔哈赤的两万清军,时明军分三处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张承荫企图以3营分进的方式与后金决战。二十一日,双方激战于抚顺关东边外。后金兵冒死陷阵,战不多时即将明军三大营层层围困。明军不能敌,右营游击刘遇节率先逃走,各营相继溃乱。后金兵随后追杀,明军死伤无数。总兵张承荫及副将、参将、游击、千总、把总等官共50余人阵亡。后金军追杀40余里,歼明朝援军十之八九,获战马9000余匹、盔甲7000余副,其它器械无算。这场仗似乎就是一场魔咒,以后的明军野战,几乎统统是按照了这场战斗的模式一场场地输掉。
接着就是众所周知的萨尔浒大战,首先就是被世人诟病的分兵四路,分进合击。对照上面的抚顺之战,有没有看出什么相同点?不错,明军又开始模式化的分兵,搞什么分进合击,总帅杨镐犯这个毛病,手下将领接着犯,如同传染病一般。首先是抚顺路主将杜松,他到达萨尔浒之后,立马分兵为二,自己亲自率领一部进邸吉林崖,攻打界凡城。而另一部则在萨尔浒山下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然后是开原路主将马林,听到杜松被全歼之后,立刻将军队一分为三,也是分三处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真是想方设法地将自己的军队分散,给对方各个击破的机会。最后明军四路大军落得个三路被全歼,明军文武将吏死亡三百一十余人,兵丁死亡四万五千八百七十余,丧失马、骡共二万八千七百六十余匹的结果。
再然后就是被明人评价为凛凛有生气的浑河之战,这场野战其实是包含在辽沈大战的大框架之内进行的,总兵童仲揆,陈策,副总兵四川石柱都司秦邦屏,游击周敦吉等知道清军逼近沈阳,于是率万余人援救沈阳,可是走到半路沈阳就失陷了,明军将领都很有气概,皆 愤曰:“我辈不能救沈,在此三年何为!”于是还是要将沈阳夺回来。有此气概当然是好事,可是之后明军又像中邪一般开始玩分兵扎营的套路,明史载“敦吉固请与石砫都司秦邦屏先渡河,营桥北”这个固字真是让人玩味再三,这说明秦邦屏的本意并不愿意分兵,结果还是被赶鸭子上架。要不是此人最后战死,恶魔还真怀疑他是清军的奸细!最后的结果不说自知,除了之前败走的副将硃万良、姜弼之外,明军再一次全军覆没。”
(以上904字zt恶魔之读书者文章《明清火器的迷思》)
在天涯社区秦大路先生的《关外辽东第一局――明金萨尔浒大战解析》一文中,我和秦先生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我在那里的ID是“安西都护”)。“我认为此战关键在于明军的冷兵器步兵缺乏训练,诚然火器是当时欧洲战场制胜的关键,但是冷兵器步兵顶不住的话,火器的优势是无法发挥的。公元16世纪,由于火枪处于当时兵器和战术中的从属辅助地位,因此它的杀伤力受到了限制。在整个16世纪里,尽管作战中火枪对长矛的使用比例在缓慢增长着,同时火枪的性能也在逐步提高,但是多数战斗是通过白刃战决定胜负的。当时杀伤力最大的兵器不是新流行的火枪,而是老式的长矛、长枪和剑在欧洲,大胆查理的兵种比瑞士人齐全,武器更先进,但是却兵败身亡也缘于此。1477年的马拉之战,瑞士人的火器绝对没有大胆查理的多。瑞士军首先让长矛兵发起冲锋,击破敌人的横队,然后位于纵阵两翼的戟兵就跟着冲进敌阵.....”
秦兄对我的回答是:“天哪,1477年?萨尔浒之战是1619年。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是1618年开始。你拿十五世纪的火器说事,殊不知萨尔浒之战与三十年战争都是十七世纪的事件。快两个世纪的发展,火器越来越成熟。最终,到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列强靠火器横扫全球,世界文明到此阶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殊不知, 萨尔浒之战与三十年战争两者有很多不可比性,我举个1477年的例子应该不算很荒谬吧。我在这里试着找出几条原因,欢迎各位网友批评指正。
自从人类历史开始有文字记载以来,军事战术、军队的编制和军事学说,不仅受武器不断更新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如何用兵、如何使用武器的新的思想和概念的影响。合理而创造性地使用现有的武器的思想,大大地促进着军事的发展。
16 世纪下半叶,西班牙军队采用了一种较重的轻武器——最大射程为300码的滑膛枪,能在200码处射穿护胸甲(而其他武器在80码以外就几乎不能造成任何伤害,据《剑桥战争史》)目的是想努力加强它的步兵战斗力。虽然这种火绳式滑膛枪是一种结构简单的枪械,但实际操作却相当复杂,光是装填弹药就有大约90个不同的步骤。这种滑膛枪必须支在木叉架上进行射击,装弹和射击比火绳枪花的时间更长,这样,原来已经相当复杂的操作和装弹训练就变得更加繁琐了。由于枪体要用木叉架支撑,因此操练的安排更为复杂,造成发射速率很低。滑膛枪在发射以后,士兵光是移动木叉架就要做大约15个动作,然后才能开始换装弹药。换装弹药究竟需要多少次动作取决于计算动作的方法。譬如,把子弹从弹盒里取出来可以算作1个动作,也可以说是4个动作:打开弹盒,取出子弹,放到嘴里,关上弹盒。为了确保训练和操练时特别是紧张的战斗中动作的正规化,每个简单动作都要分开练习并十分重视。在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改进滑膛枪并减轻了它的重量、提高了它的发射速率之前(参见第16章),它最多每三分钟可以射两发子弹。但是,由于滑膛枪在射程、精确度和冲击力方面大大优于火绳枪,因此人们并不在乎它发射速率较低的缺陷。到了16世纪末,滑膛枪基本上代替了火绳枪,成了欧洲步兵使用的基本兵器(据《武器和战争的演变》)。军械上的戏剧性突变伴随着战术上的同样的戏剧性突变,可能将有50列的长矛方队变为10列滑膛枪横队。(据《剑桥战争史》)请注意,这里滑膛枪是前提。
明军当时的火器多为鸟铳、佛狼机,未见有大规模装备滑膛枪的记载。明正德七年(1512),明军平定南海,缴获三艘海盗舰船,得到了“佛郎机”火器。“神机营”的武器专家改进了缴获的火器,创制出佛郎机铳,又称为“神机炮”,并批量生产,使中国的火器跨跃了一大步。但佛郎机铳是大口径火枪(炮),需三人同时操作一门。九年后,嘉靖元年(1521),明军在广东新会西草湾,又从缴获的两艘葡萄牙舰船中得到欧洲火绳枪称“西洋番铳”。“鸟铳” 为中国仿制日本的火绳枪,《武备志》说:“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而被称为“鸟嘴铳”,也有人称其为鸟枪,射程大约 100米,作战时,首先在较远的距离上(300步)使用车载佛狼机。待敌骑接近到100步时,鸟铳手实施齐射。
据戚继光《练兵实纪》记载,车营共编3109人,其中鸟铳兵512人,佛狼机手768人,两者合计占总人数41%,既有远距离火器和近距离火器,这个比例是较为合理的。但是步兵营共编官兵2699人,其中鸟铳手1080人,杀手1080人。鸟铳手占总人数的40%,加上火药箭手后,使用火器的士兵约占50%。这个比例就有一定问题,首先,缺乏对100米外敌军的有效杀伤手段,而骑兵在100米距离上的冲锋就是几秒钟的事;其次,冷兵器比例过少且兵器五花八门,有相当一部分兵力使用长把刀、镋钯、马叉、铲等,能有多少兵力可以编成长矛兵方阵是颇可怀疑的。依托城塞防守,这个编制是合适的,但是如果在野外、在林莽泥涂等复杂地形,布设车载佛狼机需要时间,复杂的战场又不可能允许你从容布置。好战术如果不能和实际情况相适应,也就成了坏战术。而在欧洲的情况,1571年西班牙的尼德兰军团举行了一次检阅,总人数为7509人,包括450名军官,596名滑膛枪手,1505名火绳枪手,其余的使用长矛——一个大约2条枪对 5支矛的比例(杰弗里·帕克《剑桥战争史》)。实践证明,长矛是对抗骑兵的有效手段。“在1386年的曾帕赫战斗中,瑞士军几乎全部使用戟。虽然他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十分惨重。从此,他们便把戟跟长矛(它延长了士兵的杀伤作用距离)结合起来使用。瑞士军首先让长矛兵发起冲锋,骚扰敌人的横队或方队,然后位于纵阵两翼的戟兵就跟着冲进敌阵。在曾帕赫战役之前,瑞士的武器库里也还包括不少别的兵器。比如用双手执的剑,晨星棍(头上装有尖铁的棍棒兵器),卢塞恩锤(戟的一种,头上不是斧刀而是弯曲的尖叉),当然还有十字弓等。这些兵器因威廉·特尔而曾经变得相当出名。但到了1500年,在由长矛兵和戟兵组成的瑞士军队中,除了十字弓外所有这些兵器都销声匿迹或变得无足轻重了。瑞士军以300人左右规模的连为基本作战单位,其中约有250名长矛兵,排成16乘16的方队,其余为戟兵或十字弓士兵。” (据《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如果明军这50%里有25%装备滑膛枪,或者,即使装备神臂弓、克敌弓一类的强弩的话,问题就简单多了,结果也会大不相同。哼,我先想象一下女真骑兵尸横遍野的场面。
我看到有些网友提出“西方赞誉为北欧雪狮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的那支横扫欧洲的军队,也没有达到这样的规模。只有三分之一的军队装备火器,其余还是用长矛等冷兵器,而萨尔浒之战时,明军半数以上部队都装备为火器”,以此证明明军的火器世界第一,言语间似乎对长矛很蔑视。首先,瑞典军队的基本战术步兵单位是中队,由408人组成,其中长矛兵216人,滑膛枪士兵192人。长矛兵排成6列,居于编队的中心,所谓“三分之一”不知从何说起;其次,长矛在2000多年的战争里决定了无数次战斗的胜负,直到今日化为枪管上散发熠熠寒光的刺刀,我们至少要给它以应有的尊重。“除了革新军事体制外,古斯塔夫在武器装备方面也进行了重大的改进。当时大多数国家的步兵已经不再使用盔甲,但古斯塔夫却仍让长矛兵穿上胸铠和胫甲。为了防止敌人的骑兵用剑劈断瑞典士兵手中的长矛,他在长矛的上段包上了铁。为了不使长矛太重,以致无法挥刺,他把长矛的长度从16英尺缩短为11英尺。他用火绳滑膛枪取代了普通火绳枪,并把火绳滑膛枪的重量减少到比别国的更轻。” (据《武器和战争的演变》),实在不应该小看长矛。再者,这种观点是似是而非的,打仗不是比谁的火枪多,而是看你的武器能否发挥作用,能否产生战斗力。古斯塔夫决不是因为装备不起火枪才使用长矛。在齐射后换装弹药时,士兵就丧失了战斗能力,因此这时长矛兵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保护滑膛枪士兵的最好办法是长矛兵向敌人发动进攻。这样长矛兵就不仅仅用来保护滑膛枪士兵,它的作用范围变得更广了。它可以用来给敌人以决定性的打击,而滑膛枪齐射只是作为长矛突击的前奏,就象骑兵冲锋时的情况一样。正当长矛兵在别国军队中迅速淘汰的时候,古斯塔夫把它跟射弹兵器的火力结合起来,从而重新使长矛成为一种进攻性兵器。在那个时代,如果一支军队100%装备火绳枪,它只能是任人宰割的对象。
将领不仅需要关注士兵手中的武器,也需要关注士兵的心理。诚然,火器的出现带来一些战术上的利益,但也给指挥官控制部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胡林翼所说:“标式以选精锐,不可专用火器也。宜长短相间,长兵者枪炮弓箭是也;短兵者,刀矛镋棍是也。叔世人心怯儒,偏重火器,谓可杀贼于百步之外;无跳荡搏击之危,非特贼刃难加我身,并贼血亦不得污我衣,且隐计于百步内外开炮,若见势头不好,弃枪炮逃去,贼追不及,何便如之!兵因火器强,亦因火器弱。诚然!诚然!昔冉子用矛入齐师,孔子称其义,为其奋勇直前、舍生以合事宜也。乌枝鸣用剑败华氏,谓用少莫如齐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此二事乃兵家不传之秘,后世得其秘者,岳忠武之背嵬军五百人、本朝岳威信之马兵三十六人、杨昭武长枪手百人,皆是也。”
当然,于19世纪他所说的这番话在世界范围来看已经落伍,但对于16、17世纪早期的军队是适用的,我认为当时的清军还停留在那个时代。
综上所述,明军的可悲之处在于既过高估计了早期火绳枪的威力,又未来得及将滑膛枪等较高级火器投入战场。
兵器杀伤力的理论指数(TLI)(摘自《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兵器名称 TLI
白刃战兵器(剑、长矛等) 23
标枪 19
普通弓 21
长弓 36
十字弓 33
火绳枪 10
17世纪的滑膛枪 19
18世纪的燧发枪 43
如果明军仅仅是一二人如此,那还可以解释是将领无能,不懂战术,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几乎明军将领个个在面对敌军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搞列阵扎营,等待敌军进攻的套路,这么一来问题就大了,到底根源在哪里?我们知道,由于宋朝强干弱枝,武人的实力被大大地削弱了,明朝虽然以宋代为鉴,打死不肯谈判,可是宋朝的重文轻武之风却学了个十足十,尤其爱搞什么文臣行武事,似乎读通了之乎者也的八股文就能无往不利,圣人的一句话顶一万个兵一般,于是历届辽东经略(也就是辽东的最高军政长官),从杨镐到王之臣,居然都是读八股文的进士出身,没有一个是职业武将!他们中间干的最出色的袁崇焕,也不过是勉强维持,没有丧师失地。至于想靠他们反攻,那更是镜中月水中花,几乎没有实现的那一天了。而辽东的局面,也在这些行武事的文臣手里一天天地被败坏下去。这些还只是大方面,战术方面的败笔是受谁的影响呢?这里我不得不举出明朝的两员名将,戚继光和俞大遒,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是正是此二人一手建立的明朝车战战术最终使得明军在战术层面上不敌清军。大家看恶魔的浅谈明朝的火器,海战与车战一文就知道,戚俞两位将军的车战战术最终极的目标是将战车变成有足之城、不袜之马、移动的火炮,集城他的防韧性、战车装载机动性和火炮的杀伤性于一体,使之能攻、能守、能移动。可惜目标是远大的,希望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明军所期望战车能达到的目标直到坦克的出现才完全实现,在这之前,明军的战车既没有机动性也没有冲击力,而且还对地形要求颇高,每每遇敌,不是猝不及防,来不及布置好那费时费力的车阵就被打垮,就是只能呆板地结车等待敌人进攻,一旦敌军打开一个口子,那么即便是优势兵力照样会全营崩溃,并且车是排在第一线拒马的,但是车上面载得却是明军的各种类型的火炮,于是明军的火炮就变成了在第一线拒敌,将火炮放在最危险的地方,如此明军火炮的下场可想而知。明军当时火器通常是一齐发射,线式战术在明军中似乎没有市场,清军很容易就能够用特制防御火器的楯车吸引明军第一波的火器齐射,然后用重骑兵快速冲锋一举摧垮来不及装弹药的明军。即便侥幸击退敌军,根本无法做到聚而歼之,敌军很快就可以卷土重来,大凌河之战便是最好的例子,以优势兵力将清军击退,但是清军立刻重组兵力,再次发起攻击,终于突破一部,全线崩溃。其实在明朝,曾经有过非常强悍的骑兵队,明成祖朱棣五征蒙古,靠的就是强悍的骑兵,可惜可以和关外诸族一争雄长的骑兵在车战战术之下,渐渐地消磨掉了他们的锐气,最终不堪一战。明代历届辽东经略,也只有袁崇焕认识到了骑兵的作用,最后组建了关宁铁骑,试图与清军野外决战,可惜这样的优秀骑兵最终只是在北京城广渠门外惊鸿一现,最后随着袁崇焕的被杀,有的在愚蠢的指挥下全军覆没,有的随着吴三桂归顺了清朝,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恶魔网友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即明军使用车营的实战效果不佳,但却无法解释历史上使用车营成功的例子。我认为问题不在于武器本身,而在于使用武器的方式。
“战术的成功往往来自与当代武器相一致的共同气质,而传统的产生是为了重复已经证明在过去是成功的东西。”——帕特里克·奥利沙文 [美国]
“车战,三代用之,秦汉而下,寝以骑兵为便,故车制湮灭,世莫得详。至汉卫青击胡,以武刚车自环为营,纵骑兵出击,单于于是遁走。李陵深入胡地,猝与虏遇,众寡不敌,陵以大军为营,引士于外,千弩俱发,虏乃解去。晋马隆讨树机能,贼乘险设伏,遏绝隆前后,隆依八阵图作偏箱车,地广则以鹿角车营,路狭则为木屋施于车上,且战且前,遂平羌众。唐马燧亦造战车,蒙以狻猊象,列戟于后,行则载兵甲,止则为营阵,或塞险以遏奔冲。
用车之道,阴湿则停,阳燥则起;贵高贱下,驰其要害,逐其粮草;若进若止,必从其道。敌人若起,必遂其迹。其士须选少壮乔健,走追奔马,及驰而乘之,则前后左右上下周旋,能束缚车旗,力可引其八石,能射前后左右便习者,名武车之士,眷之不可以不厚也。然用车之道,死地有十,胜势有八,不可不审察也。
可往而无以还者,车之死地;越绝险阻,乘敌远行者,车之竭地;前易后险者,车之用地;陷之险阻,出而无以返者,车之绝地;圯下渐泽,黑土粘埴者,车之劳地;左险右易,上陵仰阪者,车之逆地;殷草横亩,犯历深泽者,车之拂地;车少地易,与步不敌者,车之败地;后有沟渎,左有深水,右有深堑者,车之坏地;日夜霖雨,旬日不止,道溃地陷,前不能进,后不能解,车之陷地。此十者,车之死地也。拙将之所以见擒,明将之所以见避。凡以车陷敌者,敌之前后,行阵未定,即陷之;旌旗扰乱,人马数动,即陷之;士卒或前或后,或坐或起,即陷之;阵坚不固,士卒前后相顾,即陷之;前往而疑,后恐而怯,即陷之;三军卒惊,皆薄而起,即陷之;战于易地,暮不能解,即陷之;远行而暮舍,三军恐惧,即陷之。此八者,车之胜势也。将明于十害八胜,敌莫之御也。至若胡骑剽轻,以安车制之,适当其理;河朔坦平,以车骑行之,正得其便。前贤著说,皆可推用。故谓以车御侮,以骑逐利,行有所恃,止有所息,居则不可犯,动则不可失机,此用车之利。” ——《武经总要》
“15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约翰·齐斯卡手下严阵以待的胡斯拥护者曾将一批各种各样的原始炮放在由马车围成的营垒中,在作战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并对战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历史上很少有哪种新式兵器可以与它相媲美。胡斯拥护者的士兵将二轮或四轮马车排成纵队前进。大部分马车有金属装甲,车子的两边开着炮眼。在有装甲的或敞篷的四轮马车上,装了许多小型射石炮,军队里大多是徒步作战的士兵,有的配有手枪,而大部分手执长矛。此外,还有少量披着轻型盔甲的骑兵,负责进行侦察和反击敌人。齐斯卡总是想法避免在野外发起进攻战。他的战略是尽量深入敌区,选择一个有利的防御阵地,建立起由马车构成的营垒。这种马车营垒可以用来发起进攻,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炮的牵引马车常常围成一个临时防御营地,用链子将马车连接起来,并在防御营地前面挖一条防护沟。射石炮设置在车与车之间的地方,或者放在四轮敞篷马车的上面,但更可能架在泥土筑的工事上或坚固的木制炮架上。火枪手和十字弓手在车与车之间或者通过装甲马车的枪眼进行射击。还有一些长矛兵负责保护射石炮,防止敌人步兵砍断连接马车的链子。不过敌人往往早被炮火压住,因此长矛兵很少有用武之地。一旦敌人的进攻被击退,齐斯卡部队的长矛兵和骑兵就发起反攻,以最后解决战斗。” ——《武器和战争的演变》
明军之败,并非败于车营本身,而是败在兵无节制、有正无奇。前一点,明末的各次战役中均有出现。例如汝州之役,孙传庭新练的火车兵从没打过仗,早已不知所措,“脱挽輅而奔,车倾塞道”,顿时阵脚大乱,互相拥挤,乱成一团。
第二点正如这张阵图所反映的,四面平分兵力,将骑兵这个本应最具机动力的兵种置于方阵中心,使其完全丧失了机动性和锐气,一点被突破则全线崩溃。
应该怎样部署呢?我提出一种改进意见:打破原先每营二部,每部四司,每司四局,每局二联,每联二车的编制,以12—18辆车组成的小方阵为一个战斗群,配置炮、铳,实际将其作为一种野战工事,呈棋盘格阵形,使进攻每一点的敌军都受到三面火力杀伤,长矛兵负责消灭渗入间隙的敌军,在铳手齐射后发起突击,骑兵配置于侧翼,制止敌人的迂回,对敌军发起最后的冲锋和追击,另外还可保留一些散兵以备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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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车营
■ :长矛兵方阵
▲ :骑兵
这种想法不是无中生有的,古罗马军团曾以灵活的棋盘格阵形称雄欧洲数百年。16世纪和17世纪初期的欧洲将领们也擅长于长矛兵方阵,比如1620年布拉格白山战役的双方,只有此后瑞典军凭借其滑膛枪装弹速度,排成更长更细的阵形。
另外,这有解决前面所说的“若见势头不好,弃枪炮逃去”的问题,因为逃兵面对的不再是坦途,而是己方密不透风的矛刺组成的一面墙,将受到千戳万刺的最后行刑。如此则合《李卫公兵法》“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三者,威振于敌国;一者,令行于三军。是知畏我者不畏敌,畏敌者不畏我。” 之遗义。
长矛兵方阵对于我国来说也不是新鲜玩意,段炯(匕火页)、朱超石、岳飞、杨沂中等都使用过,只要认真操练,是可以收到功效的。有识之士也察觉到了这一点:
近人有为西国练兵说者,曰:其用骑兵也,进则居前,退则殿后,未陈为冲突之需,既战为夹击之用,其法始成一队,继分两翼。其用步兵也,炮队在前,枪队在后,刀附于枪,不设别队,初战尚远,先以炮,渐近以枪,再近则手枪,逼近则刀刺。其演法一日两次,七日一息,专习步骤间,演手法不加火药,加火药岁止数次。若新募之勇,先令排班齐立,教以前后左右旋转方向,无有先后,然后教以步伐,脚必相同,步必有准,步法熟乃教以陈法。一行变两,两行变四,反本还原,复合为一。其最佳者为方陈,外密如墙,内施火枪,利于平原旷野,以拒马队,骑兵遇之辄失利。此其说之大凡也。嗟乎!古法八陈之废于唐宋也,人人皆以为不可行也,然西人固已行之矣。且行之得效,而谈时务者,目为西法,不复深究其由来,然亦幸陈图多伪,托西人得其粗,而不尽得其精,故仓猝遇大陈,马队之包抄而不易退出也;能野战制胜,而攻城专恃火器,不克捷登猛进也;其驻队纵能坚忍,而以树林隐翳之炮队击而摧之,有余也,且贪用大众,散住民房以扰民,及其陈而后战,但能恃众淩少,不能出偏师以用奇也。然得古法之一二,即可以练兵蓄锐,则又因以知实用之胜于空谈万万也。故端居发愤,而述为此篇。——韬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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